在美國,偶爾會遇到被移民局以各種理由逮捕的情況,發(fā)生這種狀況我們應該如何應對呢?
在美國被移民局逮捕通常可以分為兩種情形
情形一 在邊境或者入境機場被逮捕
這種情況被逮捕后會有幾個選擇:自動離境、原機遣返、快速遞解以及見移民法官解釋案子。
律師建議通常很好選擇見移民法官,該方式不會留案底。而前面三種方式都會留案底,留下案底后會影響到再次申請入境美國。
選擇見移民法官后,暫時會被安置到拘留所,此時需要找律師。因為美國移民法非常復雜,自己不能全部了解,需要找律師幫助。
移民局會在48個小時內(nèi)決定送至移民法庭或保釋。
關于保釋外出的申請,在請到律師之前已經(jīng)決定是否給這個機會了。即使這樣也不必擔心,可以在請到律師后,請律師再重新要求一個保釋庭。
移民局會在72小時之內(nèi)發(fā)送出庭通知書。
根據(jù)移民法庭程序分為見庭和正庭兩種:
見庭(Master Calendar Hearing)類似于刑事法庭的過堂,就是當事人在律師的陪同下會見法官和政府律師,了解當事人的案子將如何進行。
正庭(Individual Hearing)類似刑事法庭的審訊,是由法官正式開庭審理當事人案件。
如果保釋外出被準許后,可以出去準備出庭文件;如果保釋被拒,只能在拘留所內(nèi)完成流程。
如果案子通過就可以留在美國,如果被移民法官駁回也可以繼續(xù)上訴到上訴法庭或者是第九巡回法庭、美國較高法庭。
情形二 在境內(nèi)被逮捕
通常來講也是要經(jīng)過保釋的申請,如果個人申請保釋沒被批準沒有關系請律師后由律師幫助再次申請。
保釋考量的因素:
會不會趁機逃避出庭、對社會是否有危險性,比如有暴力傾向的人保釋出去可能會傷害他人。
保釋外出后請律師幫助準備文件,同樣需要通過見庭正庭的流程,如果移民法官允許就可以留在美國,如果被移民法官駁回可以繼續(xù)上訴。














